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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向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成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于报告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0.1279%,增持后,东银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76,659,413股,约占总股本的37.37%。东银控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分期形式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013号、2016-014号、2016-021号公告。2016年4月18日,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6]751号《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价格进行确定,对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009号、2016-011号公告。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调规等工作仍有序开展中。 1.7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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