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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6-041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的真实性、准确容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有关媒体发表了题为《涉嫌单位行贿 南京医药孙公司董事长被逮捕》的报道(以下简称"报道")。报道称"2016年4月11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一次性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办的20起案件的办理情况,2月2日,依法对合肥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董事长杨麟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决定逮捕。"、"4月20日,安徽省食药监局针对南京医药天润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跨区域供应麻醉药品行为,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等相关内容。 二、澄清声明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立即对媒体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作出如下澄清声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合肥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对杨麟一案的正式通知。 合肥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9,23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0.37%。目前该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2、2016年4月2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向阜阳客户跨区域销售麻醉药品情况事项对南京医药合肥天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润")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合肥天润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详细说明了上述销售行为的实际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肥天润并未因该事项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始终坚持将经营管理活动与社会责任实践有机结合,并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内控体系建设有机融合,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整改、纠风等反商业贿赂工作,积极探索并实践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注重发挥法规、制度的源头防治功能并努力强化全员反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三、风险提示 公司敬请提醒投资者注意,《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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