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苏州设计 公告编号:2016-031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3:30召集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 日15:00至2016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9号,苏州设计一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为: 1、《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4月 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9号,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 年 4月 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采购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4月2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公司资本市场部(0512-65230783)。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务联系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9号,资本市场部 联系人:郁慧玲 电话:0512-69564641 传真:0512-65230783 邮箱:huiling.yu@siad-c.com 五、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00 2、投票简称:“苏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苏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股东大会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16年5月5日召开的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