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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晓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云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59,711,394.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57%;营业利润-8,851,573.6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87%;利润总额-9,151,480.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63,406.1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8%。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较年初余额减少43.18%,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余额增加38.43%,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回款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余额增加435.98%,,要原因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67.77%,主要因为系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5、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34.35%, 主要因系研发费用资本化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期转为长期资产所致; 7、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6.92%,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8、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67.74,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税款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56.11%,主要原因系本期付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7.57%,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3.05%,主要原因系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7314.89%,主要原因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21.17%,主要原因系本期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9.9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即征即退款暂未收到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97.45,主要原因系缴纳证监会处罚款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2.42%,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综合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6.80%,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应付票据到期支付及各项税费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57.88%,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在建工程款项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94%,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股票期权行权款项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6】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部分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晓霞 2016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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