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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基本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拟向Geoswift Holding Limited(BVI)(以下简称"汇元通控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韦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融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BVI)(以下简称"汇元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上海镜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达孜高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元定增基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实鑫隆投资有限公司、康河成长壹号、杨爱华、黄超、李世祥和任杭中等9名配套融资认购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如有剩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于2016年4月13日公告了《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进展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间接控制的持有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的子公司(即Geoswift Solution Limited和Geoswift Payment Technology Limited)提交的因本次交易导致的ultimate owner(中文翻译为"最终拥有人"或"最终受益人")变更的申请,已获得香港海关的批准。 根据广博股份与汇元通控股、宁波韦德、宁波融畅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包含以下条件,应于交割日前完成: "标的公司间接控制的持有金钱服务牌照的Geoswift Solution Limited及Geoswift Payment Technology Limited已分别获得香港海关同意其因本次交易变更最终受益人的批准文件。" 根据霍金路伟律师行于2016年4月29日出具的《关于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的意见》及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香港海关已于2016年4月18日批准了(1)WANG LIPING(即王利平先生)和(2)REN HANGZHONG(即任杭中先生)担任Geoswift Solution Limited和Geoswift Payment Technology Limited的 ultimate owner(最终拥有人)的申请。 (二)部分交易对方提供了最新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1-3月的财务报表数据。 (三)配套融资认购方之一康河成长壹号已于2016年4月29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已取得编号为SE8063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因此,公司修改了《草案》中关于本次交易风险以及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相关表述。 三、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披露的《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中"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戴国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日(星期二)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日-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日15:00至2016年5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5,149,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58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7,203,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545%。其中议案二至议案十六关联股东任杭中、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志明回避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945,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1%。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735,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24%。 2.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国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瑛明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1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交易方案概述 2.1.1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1.2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1.3募集配套资金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0,15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1.4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及承担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1.5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2股份发行种类和面值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3股份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3.1资产收购股份的发行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3.2配套融资股份的发行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0,15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5发行价格调价机制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0,15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6发行股份数量 2.6.1资产收购股份的发行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6.2配套融资股份的发行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0,15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7发行价格和数量调整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8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9股份锁定安排 2.9.1资产收购发行股份锁定期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9.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锁定期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0,15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11审计评估基准日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12决议有效期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4、《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7、《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8、《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9、《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0、《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意见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是否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4,5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994,840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59,958股)、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1,71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7、《关于适时签署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1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上述第二至十六项议案需关联股东任杭中、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志明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事务所律师王高平、邓颖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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