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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8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信息”、“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7,811,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该方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实施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7,811,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5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6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6年5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28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滑福霞、夏冰
咨询电话:010-61853676
传 真:010-6269481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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