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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5月3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鼎房产")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三家银行申请总计4.5亿元人民币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万鼎房产此次贷款中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5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34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鼎房产")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三家银行申请总计4.5亿元人民币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万鼎房产此次贷款中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今,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合计为68,250万元(包含本次对外担保)。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桃源街554-572号 (3)法定代表人:周洲 (4)注册资本:4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中介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万鼎房产系公司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8%的股权,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7)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万鼎房产资产总额35,447.16万元,负债总额35,450.02万元,所有者权益-2.86万元,2015年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2.8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6年3月31日,万鼎房产资产总额71,651.02万元,负债总额51,700.02万元,所有者权益19,951.00万元,201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46.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万鼎房产系公司子公司,负责杭州公园里项目开发。万鼎房产此次向银行申请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本次对万鼎房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5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17,15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6,25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本金25,000万元,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108,4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9.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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