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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473 公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3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的超募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进行专项存储。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7,899,886.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验字(2010)第3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议案》,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将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生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超募部分资金转存到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将原有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进行销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次拟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平安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该行账户626559806所管理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超募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止2016年3月31日,账户626559806募集资金余额为74,597,820.85元。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圣莱达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注销公司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626559806,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会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其它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率;此次变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会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因此我们同意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是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整体管理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需要的,是合理的。此次变更超募资金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圣莱达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圣莱达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负面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圣莱达拟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3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456,249.52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82,100,113.09元的8.31%,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7,899,886.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验字(2010)第3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议案》,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将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生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超募部分资金转存到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将原有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进行销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16年3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2011年10月31日披露《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6),由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披露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对此事公开致歉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人员的处分,已将公司在这次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中投入的“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1200万元和超募资金3540万元以及其产生利息收入共198163.30元,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2.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5年7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25632056.1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归还银行2000万元贷款,以及原材料采购付款、生产技改设备以及研发设备采购付款等方面。
截止201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474.6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7,911.4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563.2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8,054,070.37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节余金额23,456,249.52元,超募资金余额74,597,820.85元)。
四、募投项目节余原因
“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场不断变化,公司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当调整项目投资进程和投资方式,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用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控制采购成本,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降低项目开支。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将“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前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该举措,有利于公司充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控制项目运营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节约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增强公司未来整体竞争力。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节余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节余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已经达到公司生产需求,并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82,100,113.09元的8.31%,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十、 备查文件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3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16:00时在公司2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锦源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是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整体管理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需要的,是合理的。此次变更超募资金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含)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4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含)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7,899,886.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验字(2010)第3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议案》,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将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生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超募部分资金转存到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将原有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进行销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16年3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超募资金使用及闲置原因
1.2011年10月31日披露《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6),由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披露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对此事公开致歉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人员的处分,已将公司在这次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中投入的“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1200万元和超募资金3540万元以及其产生利息收入共198163.30元,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2.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5年7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25632056.1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归还银行2000万元贷款,以及原材料采购付款、生产技改设备以及研发设备采购付款等方面。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余额为74,597,820.85元,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原因是由于尚未有投入项目及其他使用计划。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含)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1、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含)暂时闲置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 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3、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现金管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使用超募资金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超募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购买过理财产品。
七、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八、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含)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圣莱达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圣莱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得投资收益。平安证券对圣莱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3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5月3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已经达到公司生产需求,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将“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前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82,100,113.09元的8.31%,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的超募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会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其他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含)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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