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发布《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增加《关于互联网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5:00至2016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643,746,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676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4,389,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56,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43,669,2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反对77,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7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1%;反对77,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3,676,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70,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6,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8%;反对70,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互联网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9,302,07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张杰军先生、梁飞媛女士、陈卫东先生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于2016年4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向曙光、商学琴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