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5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11日起增加中国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代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增加代销基金

  ■

  投资者可在中国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中国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即日起可进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本公司下列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开通转换业务的时间详见我司最新公告: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后端收费模式)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转换业务;中登注册登记系统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转换业务;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类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三、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可详询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服。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a基金550,000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103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50,000×1.1364=625,02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550,000×1.1364×0.5%=3,125.10元

  补差费(外扣)=(625,020-3,125.10)×0.3%/(1+0.3%)=1,860.10元

  转换费用=3,125.10+1,860.10=4,985.20元

  转入金额=625,020-4,985.20=620,034.80元

  转入份额=620,034.80/1.103=562,134.90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550,000份a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03元,在a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a、b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3%的情况下,则可得到的转换为b基金的份额为562,134.90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光大银行从2016年5月11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002681,C类份额代码:002682,简称:本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11日证监许可【2016】730号文《关于准予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6年5月13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6年5月20日。

  在 募集期延长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16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5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以及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基金合同摘要、《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1)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2)本公司官网:www.gefund.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服务于投资者,经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从2016年5月11日起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光大银行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基金包括: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2)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66)

  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51)

  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3)

  二、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可详询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服。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a基金550,000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103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50,000×1.1364=625,02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550,000×1.1364×0.5%=3,125.10元

  补差费(外扣)=(625,020-3,125.10)×0.3%/(1+0.3%)=1,860.10元

  转换费用=3,125.10+1,860.10=4,985.20元

  转入金额=625,020-4,985.20=620,034.80元

  转入份额=620,034.80/1.103=562,134.90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550,000份a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03元,在a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a、b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3%的情况下,则可得到的转换为b基金的份额为562,134.90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2版)
   第A002版:机 构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对话第一创业钱龙海
   第A005版:公 司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专 题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6-05-1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