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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终止协议》的公告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藏嘉康时代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嘉康”)就收购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药业”)51%的股权事宜签订了《终止协议》,详细内容如下: 一、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概述 2015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与西藏嘉康时代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就收购多瑞药业51%股权事宜与西藏嘉康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051号公告《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二、签订《终止协议》的说明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约定了转让的前置条件:自协议生效起12个月内(即2016年3月31日之前),西藏嘉康将“醋酸钠林格注射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38,文号生产单位为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的文号生产单位正式变更为多瑞药业,并向公司提供正式生产批件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嘉康尚未完成醋酸钠林格注射液文号生产单位的变更,公司收购多瑞药业51%股权的前置条件未能实现。 鉴于上述,双方于2016年5月12日签订了《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西藏嘉康应将4,500万元定金一次性全额退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西藏嘉康逾期退还定金的,除应继续履行退还义务外,还应按照逾期退还金额的0.01%/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与应退还的定金一并支付给公司。 三、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西藏嘉康2015年4月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㈠ 《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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