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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49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华联”)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时,湖南新华联与华融资产签订《还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上述协议约定,新华联置地将其持有的对湖南新华联2.6亿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华融资产向新华联置地支付人民币2.6亿元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价款,同时约定《还款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的还款宽限期为12个月,还款宽限期内第1个月至第6个月的还款宽限补偿金比率为6%/年,还款宽限期内第7个月至第12个月的还款宽限补偿金比率为10%/年。
公司与华融资产签订《保证协议》,为依据主协议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同时,华融资产分别与新华联置地及湖南华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恩投资”)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分别以各自持有的湖南新华联80%及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社区勤诚达重建地二排8栋西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湖南华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736.85万元,负债总额27,621.42万元,净资产9,115.4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4.8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担保依据
公司与华融资产签订《保证协议》,为依据主协议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财务顾问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华融资产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有利于项目的进一步推进,有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增信保障措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80亿元(未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80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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