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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6-01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津普林,证券代码:002134)于2016年5月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4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一家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并募集配套资金,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6月8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8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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