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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于2016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现将报告书补充、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上市公司已在“特别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之“(七)经营性房产租赁风险”中补充披露涉及“住改商”的租赁房产未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已在“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发行股份配套融资认购方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认购方天津景华启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炜华启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控制关系。 三、上市公司已在“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分子公司”之“(一)子公司情况”中补充披露上海子公司信息。 四、上市公司已在“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五)第四次股权转让”中补充披露了股权转让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五、上市公司已在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二)乐博教育主要资产情况”之“1、主要固定资产”中披露房屋租赁情况及租赁备案情况。 六、上市公司已在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主营业务情况”之“(五)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之“1、主营业务销售情况”之“(3)按销售区域划分的收入情况”中补充披露下属公司的学生人数以及销售收入情况。 七、上市公司已在“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主营业务情况”之“(五)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之“2、采购情况”中补充披露韩国乐博是否会影响交易标的经营的稳定性和独立性。 八、上市公司已在“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三、其他情况说明”补充披露如下关于乐博教育与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有的说明。 九、上市公司已在“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三、其他情况说明”之“(五)关于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补充披露有无劳动纠纷及相关承诺的表述。 十、上市公司已在“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主营业务情况”补充披露如了“(十四)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优秀讲师队伍稳定措施”。 十一、上市公司已在“第五节交易方案及发行股份情况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之“(三)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中补充披露的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的备案情况。 十二、上市公司已在“第五节 交易方案及发行股份情况”之“八、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之“(三)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之“3、补充流动资金”中补充披露补充流动资金必要性和测算过程。 十三、上市公司已在“第六节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之“一、乐博教育100.00%股权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情况”之“4、营业收入预测”补充披露了未来开设57家直营校区纳入收入法评估范围的合规性。 十四、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之“一、乐博教育100.00%股权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情况”之“5、营业成本预测”中补充披露人员工资的测算。 十五、上市公司已在 “第六节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分析”中补充披露“(一)从行业角度出发本次估值具有合理性”和“(二)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和盈利分析本次估值具有合理性”。 十六、上市公司已在 “第九节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中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可能面临的业务整合风险。 十七、上市公司已在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之“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将产生较大金额商誉”补充商誉金额及计算依据。 十八、上市公司已在“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说明”补充披露了“十、历史业绩与承诺业绩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业绩承诺的合理性”。 十九、上市公司已在报告中更新乐博教育直营校区和租赁房产数量。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7日(周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2、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披露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特别风险提示”有关内容,注意规避投资风险。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1月27日因拟筹划重大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通股份,证券代码:002599)于当日上午开市时起临时停牌。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17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达成,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工作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报告。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及其他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4月29日披露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认真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和落实,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修订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7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通股份,证券代码:002599)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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