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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因公司董事长陈士良先生出差在外,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一致推举,会议改由董事许金祥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长陈士良先生出差在外,独立董事沈凯军先生、卢再志先生、唐松华先生,董事候选人陈蕾女士均因公出差需要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军出席会议;公司总裁、副总裁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马宏继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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