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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058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78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推荐的《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兴业证券等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059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10:00分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912,290,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912,288,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李增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912,290,931股。同意912,288,2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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