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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6-06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云泰传媒与壹玖 壹玖等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战略合作协议》概述 深圳前海云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泰传媒”)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合力泰”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终端产品电子价格显示标签的布局及推广,推动电子价格显示标签在智能零售物联网中的应用、电子价格显示标签的经营性租赁、电子价格显示标签的物理实体表面广告资源应用及销售等相关广告传媒业务。 云泰传媒、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919”)、浙江汉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朔”)及北京麦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麦丰网络)基于业务互补和合作的需要,为实现共赢,四方利用各自的优势,实现智能零售物联网的智能终端——电子价格标签在1919实体店中的应用,四方于2016年5月16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一)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注册名称: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18层1801号 3、法定代表人:杨陵江 4、主要经营范围:酒类零售业务与酒类供应链管理服务。 5、注册资本:2,100万元 6、2015年末财务指标 总资产:185,723.47万元 净资产:19,630.14万元 7、主要股东:成都壹玖壹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白德贵等 (二)浙江汉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汉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加创路321号上海交大(嘉兴)科技园2号楼2层南侧 3、法定代表人:侯世国 4、主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软件设计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5、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 6、2015年末财务指标 总资产:10,262.87万元 净资产: 7,975.27万元 7、主要股东有: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侯世国等 (三)北京麦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注册名称:北京麦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红军营南路15号瑞普大厦C座3F 3、法定代表人:侯世国 4、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主要股东有:浙江汉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1919、浙江汉朔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云泰传媒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麦丰网络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拟定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云泰传媒将智能电子价格标签租赁给1919从而实现智能零售O2O的智能化管理及实体的广告业务,同时实行数据共享,从而提升各方的营收和终端服务能力。对共享数据进行大数据平台分析,提供互动式和精准营销等增值服务,为智能零售物联网提供支持服务。 (二)合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1、1919旗下的门店使用浙江汉朔提供的电子价签系统,通过云泰传媒提供的经营性租赁模式销售给1919。 2、浙江汉朔联合云泰传媒为1919提供技术及电子价格标签租赁支持,推进1919门店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体验。 3、1919应无偿将租赁物(电子价格标签系统)的相关数据(包括价格数据等)在不影响1919的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给麦丰网络使用,麦丰网络以此数据进行大数据应用开发,以服务于1919及终端客户,协助1919进行数据运营,以能更好为1919或终端客户提供服务。 4、1919有义务与浙江汉朔、云泰传媒两方共同推进产品的运营,云泰传媒有权在不损害1919的运营前提下在其租赁物安装场地内进行广告设备的安装投放,以便云泰传媒在其场地内进行广告发布及运营。其中发布广告等所产生的收益另行合同约定。 四、交易的目的 以经营性租赁业务及实体广告业务增加营收,同时实现多方共享数据业务。对共享数据进行大数据平台分析,为终端客户提供互动式和精准营销等增值服务,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进程。 五、对公司的影响 1、1919租赁云泰传媒的智能电子价格标签。随着合作的顺利推进,可以增加云泰传媒租赁及广告发布收入;逐步完善公司在智能零售物联网基础平台的布局,并增加公司在智能零售物联网的覆盖面;和1919酒类O2O的电商第一平台合作,扩展了公司在智能零售物联网细分行业中的应用。 2、增加麦丰网络的客户及网络数据业务及智能零售物联网平台的终端应用客户,通过数据共享加快麦丰网络业务推广及服务。同1919网一起拓展智能零售电子商务平台,共同进行大数据共享及分析,有利于公司通过大数据共享平台在智能零售物联网领域的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实施要取决于: 1、在合作过程中对具体每笔业务是否可以顺利履行; 2、技术变迁加快,智能电子价格标签不成为市场主流应用产品; 3、公司将根据未来合作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四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6-06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合力泰3期综合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文开福先生。 6、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424,722,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22,474,212股的29.8580%。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24,722,908股,占总股本1,422,474,212股的29.85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7、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8、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72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343,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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