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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509,370,1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886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509,368,69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8.88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01%。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孙立律师、鄯颖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章程(2016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37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24,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37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37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37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368,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22,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1%;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29%;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37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24,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046,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324,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324,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489,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22,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1%;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29%;弃权0股。 关联股东陈国鹰先生、林惠榕女士、林金全先生对《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回避表决,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均未计入该议案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9,37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内容参见2016年4月23日、5月6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孙立律师、鄯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年4月 23日披露了 2015 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参加“福建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fujian/)参与交流。活动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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