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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6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具体请详见2016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6年3月23日,高靖娜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9,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莱茵达控股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计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减持主要是为了向上市公司提前支付2015年非经营性地产剥离之剩余股权转让款,用于上市公司对体育项目的投资及优质标的并购使用。 2、本次减持后,莱茵达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15,564,76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94,382,022股,合计持有409,946,787股;高靖娜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52,920,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53.8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到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于2014年9月25日认购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94,382,022股,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莱茵达控股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控股股东将继续严格履行该承诺。 5、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高靖娜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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