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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6-02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6日和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和《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审议《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审议《关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股权激励承诺义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铁岭选矿药剂厂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与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本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议案》
18、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1-8项议案已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上述第9项议案已于2016年4月26日和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上述10至17项议案已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第9项议案《关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股权激励承诺义务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第17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9
传真:010-84427222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采取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8
2、投票简称:中色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以上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邰燕冰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传真:010-84427222
邮编:100029
邮箱:investor@nfc-china.com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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