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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6-03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5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西溪文化创意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赵非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所持股份201,286,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3089%。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所持股份196,448,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388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所持股份4,837,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2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全部8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286,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其他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6-040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17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廖娟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廖娟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廖娟娟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廖娟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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