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2.4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3,993.5588万股(含23,993.5588万股)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根据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774,339,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年度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5月12日实施完毕。
二、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影响
1、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2.46元/股,本次发行的数量不超过23,916.5329万股(含23,916.5329万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2、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调整为不低于12.4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46元/股-0.045元/股)/(1+0)=12.42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调整为不超过23,993.5588万股(含23,993.5588万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298,000万元/12.42元/股=23,993.5588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5-18 | |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2016-05-18 |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的更正公告 | 2016-05-18 |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药品注册进度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5-18 | |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2016-05-18 | |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18 | |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2016-05-18 |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