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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 至2016年5月17日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彰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572,760,0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5.048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3,358,43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9157%。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3人,代表股份686,118,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963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5,829,8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9.1101%。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5,8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5,8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5,8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685,8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实现利润总额286,430,381.3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373,393.4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42,361,065.54元,提取盈余公积22,307,158.6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9,427,300.38元。 以2015年末总股份1,271,442,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0,857,691.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685,8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589,422股,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支付该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费80万元(含子公司财务审计费)、内控审计费35万元,共计11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685,8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589,422股,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经本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双方决定继续签署《生产经营购销框架协议》,2016年度双方生产经营购销总额不超过2亿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常山纺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37,066,3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7%;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589,422股,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 万元(税前)。 表决情况:同意685,8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589,422股,反对240,4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陈惠燕、时健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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