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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6-3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定于2016年5月2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5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 2 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5日 至2016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7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13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和201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8-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并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为法人的,还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联系人:周凡鹭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 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楼3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3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7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梁思思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梁思思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大会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香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梁思思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梁思思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18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香兰,女,1983年7月出生,本科,持有宝石及钻石鉴定师资格证书、珠宝玉石消费专家证书。现任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3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0500号《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详见临时公告2016-031,以下简称“意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之前,就意见函予以书面回复。公司收到《意见函》后,积极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对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意见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公司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无法在2016年5月17日前完成,公司将尽快完成意见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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