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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6-045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接到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陈国狮先生和文云东先生于2016年5月17日、赣州市科智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分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上业务已于办理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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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的资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向交易对方定向发行的股票已于2016年5月17日正式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46,656,332股。
陈国狮持有公司股份49,232,512股,占公司总股本4.70%。本次质押股份 13,348,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7.11%,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文云东持有公司股份8,253,180股,占公司总股本0.79%。本次质押股份4,171,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54%,占公司总股本0.40%。
赣州市科智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985,313股,占公司总股本4.11%。本次质押股份11,5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87%,占公司总股本1.10%。
陈国狮、文云东和赣州市科智为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0,471,005股,占公司总股本9.60%;以上一致行动人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9,06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 %。
3、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帝晶光电”),该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9月已实施完毕。为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帝晶光电责任人承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人民币10,000万元、13,000万元和17,000万元。陈国狮、文云东和赣州市科智为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帝晶光电利润补偿责任人,负有按获得公司购买资产支付对价的比例补偿的责任。
如帝晶光电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帝晶光电补偿责任人应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在接到公司补偿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届时尚未出售的公司股份按获得公司购买资产支付对价的比例进行补偿。如届时补偿责任人尚未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足以支付上述补偿,则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足差额,补偿责任人股份及现金合计补偿上限为补偿责任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总额。
帝晶光电补偿责任人部分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形,如帝晶光电在承诺期内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将可能出现帝晶光电补偿责任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少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情形;虽然按照约定,帝晶光电补偿责任人需用现金进行补偿,但是由于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的可行性低,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实施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帝晶光电补偿责任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内的质押、冻结情况,督促其利润补偿正常实施。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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