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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5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6,679,28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9日。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616,679,288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01,683,074股。
截至目前,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等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因公司已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77元/股。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不低于8.29元/股(计算过程:10.77元/股÷1.3=8.2846元/股≈8.29元/股)。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26,835,654股。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94,886,350股(计算过程:226,835,654股×1.3=294,886,350.20股≈294,886,350股)。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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