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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6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已于 2016 年 4月 30 日披露了 2015 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意识,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为参加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关于山西辖区上市公司 201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便于广大投资者与本公司围绕 2015 年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行 201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6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17:00 2、召开方式:利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平台(http://www.p5w.net/)参与交流。 3、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 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先生; 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2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4)《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托管协议的议案》; (10)《股东回报规划》 (11)《关于公司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三)@的?案》; (12)《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议案》; (14)《关于同意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向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2月4日、2016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4236095 传 真:0351-4236092 电子信箱:meijinenergy@126.com 邮政编码:030002 联 系 人:朱庆华、杜兆丽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23;投票简称:“美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和保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6]第68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当日已将监管函转交给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公司和美锦集团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美锦集团部分股份被质押和保管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和保管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和保管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保管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和保管股份的股东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6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7.29%。美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和保管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669,07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17%。 二、关于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保管的说明 根据公司与美锦集团为本次重组签署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若汾西太岳76.96%股权和东于煤业100%股权(以下合称“煤炭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数,则美锦集团应根据未能实现部分向美锦能源进行补偿;美锦能源将申请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美锦集团应当补偿的股份进行冻结。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鉴字第02010001号”《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煤炭资产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煤炭资产未能完成2015年度的利润承诺,故美锦集团需要按照前述协议之约定进行补偿。经公司和相关中介测算和核查,美锦集团2015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27,227,250股。为此,公司已于2016年5月6日就股份补偿事宜书面通知美锦集团,并且于201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上述美锦集团应当补偿的27,227,250股份办理了股份保管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1.19%。该部分股份属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发的限售股,限售期限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和美锦集团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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