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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7 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及澄清事项简述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披露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于2016年5月31日披露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近日媒体对本次重组标的永乐影视近几年业绩承诺、毛利率及供应商相关事项进行了报道。公司就报道相关事项中需要更正或澄清事项予以公告。
二、更正及澄清事项具体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媒体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结合本次重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情况,就相关报道需要进行更正或澄清事项予以更正或澄清:
1、更正预案所披露永乐影视2015年供应商采购数据
因数据编辑录入错误,对预案披露永乐影视2015年供应商采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第176页,更正前: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
更正后: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
注:上海曲义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渊兮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单位,故合并统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预案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本次重组标的永乐影视的供应商的其他相关信息以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为准。
2、关于估值、业绩承诺及毛利率相关事项的澄清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与历史业绩承诺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受市场环境持续变化及永乐影视具体经营变动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永乐影视估值情况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已在预案及《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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