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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1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A股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等有价证券,不包含证券衍生品。若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以实现资本投资和实业投资相结合。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A股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等有价证券,不包含证券衍生品。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连续36个月内,公司拟以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其他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次证券投资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开展的证券投资进行相应的核算。 (八)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证券投资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资本投资和实业投资相结合,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2、投资收益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实际收益存在不可预期性,有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投资标的。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班子,组建公司证券投资小组,具体落实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证券投资相关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证券投资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投中、投后管理,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将高度关注公司证券投资事宜,定期听取证券投资小组成员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汇报,如发现违规操作,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 5、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规范资金活动的运作,控制资金风险。 6、公司将依据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证券投资交易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1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袁志敏董事、江波董事、叶鹏智董事、徐勇董事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文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临2016-014)。 二、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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