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6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6月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独立董事李想因公出差,未参加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增资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增资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3)。 议案二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长安汽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安汽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议案四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16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6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6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6月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4)。 议案尚须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6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 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拟向其全资子公司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国中心”)增资579万英镑。 一、增资概述 随着长安汽车的快速发展,英国中心研发任务大幅增加,部分必需的研发与试验设备亟待加强和扩充。此外,需购置必要的混合动力技术相关的研发及试验设备,以满足未来向相关研发领域扩展的要求。 本次交易的增资额和增资比例:长安汽车拟向英国中心增资579万英镑,占股100%。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长安英国研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6月在英国注册成立,为长安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地址:英国伯明翰市,伯明翰商业园( Parkside, Birmingham Business Park,Birmingham); 注册资本:1903万英镑; 人员规模:在册正式员工105人(2015年底数据); 研发设备:共计387台/套(2015年底数据); 固定资产:约合1636万元人民币(2015年底数据); 业务范围: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等的先进动力总成设计开发。 作为长安汽车在全球范围内动力总成研发领域的核心基地,英国中心先后牵头完成H13T、D20TGDi、DCT270、EA14S等“三机一器”动力总成项目的阶段性研发工作,设计产生7个可申请国际专利的原始创新点,目前正在牵头进行动力总成平台构架研发的工作,同时在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总部项目攻关支持、体系优化等方面展示出较大价值和潜力。 本项目需新增建设投资579万英镑,全部由长安汽车向英国中心增资解决,本次增资款由长安汽车自筹。增资完成后,英国中心注册资本由1903万英镑增至2482万英镑,长安汽车占股比100%。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英国中心总资产243,283,489.68元,净资产27,806,478.00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466,346.61元,净利润7,353,120.78元。 三、增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安汽车英国研发中心经过五年的发展,现已具备动力总成设计开发能力。但在前期设计开发过程中,测试设备多为租赁使用,只有少量移动式辅助设备。随着永久基地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亟需对发动机、变速器、电控等领域研发、试验设备进行补充。新增建设投资有利于提升长安汽车整体研发能力和未来战略的实现。 四、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6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不超过20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入池票据不足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以避免追加保证。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开展票据业务有利于全面盘活公司的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同时公司对开展票据池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的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6-6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时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锟、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67594009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邮政编码:400023 2.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5 2. 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