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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 编号:2016-071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含临时提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集团双子楼A座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067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2016-068号《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议案3详见2016年6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070号《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新泾中路10号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5 2、投票简称:顺昌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文华 吴向阳 联系电话:0512-58161276 传真:0512-58161233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新泾中路10号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1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6-072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4日及2016年6月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2016年4月29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中对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了预计,截至目前,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6-070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集团”)《关于提请增加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澳洋集团提议增加一项临时提案,提案内容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187.44万份,相应增加公司股份数量187.44万股,公司股本由97,361.1465万股变更为97,548.5865万股;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7.72万股,公司股本由97,548.5865万股变更为97,520.8665万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97,361.1465万元变更为97,520.8665万元,现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361.1465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520.8665万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7,361.1465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7,361.1465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7,520.8665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7,520.8665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该项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澳洋集团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日,澳洋集团持有公司股票317,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提出的增加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变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含临时提案)》。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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