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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6-07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4日复牌,且2016年6月14日、6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披露了《宏图高科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5日起停牌。2016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4日复牌。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自查,该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三胞集团股东袁亚非先生参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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