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4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宋金保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宋金保先生于2016年6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宋金保先生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2015年5月15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此高管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5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宋金保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 1、宋金保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宋金保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