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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集团")与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石油")于2016年3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锦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股245,901,639股转让给振华石油。2016年5月26日收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91号)。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于2016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及2016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2016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华锦集团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5,901,639股(占公司总股本15.38%)转让给振华石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6月14日办理完成。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华锦集团持有公司514,417,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振华石油持有公司245,901,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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