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6年6月22日前(含2016年6月22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6)咨询办法: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2037688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陆金所资管的费率优惠。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6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陆金所资管网上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陆金所资管页面公示为准,原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享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认)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陆金所资管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陆金所资管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陆金所资管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陆金所资管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陆金所资管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陆金所资管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 ■ ■ ■ ■ ■ ■ ■ ■ ■ ■ ■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通过陆金所资管进行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陆金所资管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陆金所资管为旗下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