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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2016-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邦股份")于2016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暨利润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公司与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威环保"或"标的公司")股东江苏鑫浩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浩")、上海华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廓")以及苏州国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环")签订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鑫浩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国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之股权转让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暨利润补偿协议》"或"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合计人民币17,875万元的方式受让绿威环保股东江苏鑫浩、上海华廓以及苏州国环合计持有的绿威环保5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现就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定价依据及溢价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资产为绿威环保55%股权。协议各方对标的资产确认的估值和交易价格为17,875 万元。截止2016年4月30日,绿威环保净资产为6,632.94万元,对应标的资产的净资产为3,648.12万元,溢价率为389.98%。 各方在协议中确认绿威环保2016年、2017年、2018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500万元、3,250万元、4,225万元。若绿威环保在三年承诺期内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的三年累积预测净利润合计9,975万元,则业绩承诺方江苏鑫浩、上海华廓、苏州国环应就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累积预测净利润的差额部分按协议的规定对润邦股份进行补偿。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综合标的公司的资产情况以及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预测情况而协商确定。同时鉴于标的公司在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的行业地位以及公司对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市场前景的看好,并结合同行业估值情况,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的溢价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与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利润补偿协议》需满足相关条件后方能正式生效,协议最终能否生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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