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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5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海荣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凯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此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6-05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15年5月17日和2015年6月8日召开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议案的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16年6月8日届满。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3月3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于2016年6月8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和6月20日先后召开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将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7年6月8日。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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