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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环球 公告编号:2016-067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在公司1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池宇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为29.14元/股,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9.11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环球 公告编号:2016-068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49号《关于核准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向完美世界(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文件。核准公司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向池宇峰、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一)、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二)和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完美1号专项资管计划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12,224,107股,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00,000万元。鉴于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3.56元/股调整为23.53345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12,224,107股调整为不超过212,463,532股。 2016年6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211474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6月3日止,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8,000,000.00元),实际缴入股款人民币4,952,000,000.00元;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825,686.35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4,951,174,313.6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12,463,532.00元,资本公积4,738,710,781.65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丙方”)近期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或“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担的丙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存放在专户内。专户中的资金用于甲方影视剧制作、游戏的研发运营与代理等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蔡军强、马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_5_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甲方或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环球 公告编号:2016-069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5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计划”)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权计划相关事项。本次期权计划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650,000份,授予价格为29.18元/股。 201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7月3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股票期权授予价格调整为29.14元/股。 2015年8月24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2016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期权计划行权价格由29.14元/股调整为29.11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1. 调整事由 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02,146,31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655元(含税)。2016年5月27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和《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 调整方法 调整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 调整结果 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为29.14元/股,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9.11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三、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完美环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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