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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6-05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刘永强。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8,754,5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863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855,0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31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03,609,5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6947%。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112,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18%;反对857,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88%;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81,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210%;反对857,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40%;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109,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59%;反对857,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88%;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7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01%;反对857,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40%;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9%。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111,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03%;反对855,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45%;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56%;反对855,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85%;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9%。 4、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109,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59%;反对857,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88%;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3%。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7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01%;反对857,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40%;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9%。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735,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63%;反对855,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56%;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56%;反对855,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85%;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9%。 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6-05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15: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广兴政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广兴政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广兴政、隋立军及职工代表监事于永军组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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