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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3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09号),对于关注函所提及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事宜,特别解释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17时许收到深圳市明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曜投资")《关于提请增加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申请将《关于不予审议<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的提案》等三个提案(下称"本次临时提案")增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明曜投资一并提交了其自身及参与临时提案股东的相关授权委托文件。
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宜,于2016年6月17日聘请律师对于本次临时提案及相关材料逐一进行核查并进行鉴证,发现明曜投资本次临时提案所附112位股东的授权文件中有108位股东的授权文件均为复印件,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律师鉴证结论为:本次临时提案之提案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将本次无效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亦无需发布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或披露临时提案内容。
公司及全体董事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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