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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6-03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2016-06-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6,791,808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15年12月23日)起6个月内有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鉴于资本市场的变化,六个月内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较长时间处于发行价格以下,公司未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6年6月22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若再推出股权融资计划,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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