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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6-049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披露了《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的公告》,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宣告参股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2015)乐民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乐山中院认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管理人制作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乐山中院经审查认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对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该裁定从 2016年6月16日起生效。
根据《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司预计将冲回部分因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3800万元;另外,公司预计将获得约900万元的债权清偿,并计入当期损益。最终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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