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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编 号:2016-025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50,913股,公司总股本从发行前的 584,767,040股变更为668,317,953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16年6月24日。
2016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前海红杉光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光明”)书面减持股份告知函,告知公司其于2016年6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共减持公司8,64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上述减持完成后,红杉光明持有公司32,293,693股股份,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4.83%,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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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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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大宗交易减持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原来的7.00%降低至4.83%。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红杉光明于2014年8月承诺:自股份过户之日(即2014年11月24日) 起十二(12)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公开转让其持有的鱼跃医疗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红杉光明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红杉光明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红杉光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并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因素,红杉光明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通知
2、鱼跃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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