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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38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收到调查结果通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年4月28日,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6-1-03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暨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2016年5月27日披露了《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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