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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7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制,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6月27日,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协议相对方基本情况 1.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72971042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38285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号漳州发展广场16、17层 经营范围: 经营管理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所属的国有资产;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国家限制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与零售五金交电、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和包装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陶瓷制品、电脑及配件、纸制品、工艺美术品、玩具、花卉、健身器材、灯具、饲料、钢材、钢坯、有色金属及制品、水泥、非食用淀粉、矿产品(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除外)、润滑油、冶金炉料及化工产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除外)、焦炭、煤炭、金银制品及贵金属(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802115985Y 成立时间: 2001年07月17日 注册资本: 310,368.8129万元 法定代表人:文剑平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 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大气环境治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生产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部门备案。)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认购价格 若《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认购数量 若甲方股票因触发本协议第一条认购价格修正条款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也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3.其他 3.1 本协议作为《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本协议构成对《股份认购协议》有关内容的修订或补充。除本协议所涉内容外,《股份认购协议》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 3.3 本协议有关词语的释义与《股份认购协议》一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 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6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司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制,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数量、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进行再次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09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09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拟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78,890,876股(含178,890,876股)的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并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原则同意。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5日、2015年09月19日和2015年10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公司拟向3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52,057,245股(含152,057,245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85,000.00万元),并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公司拟向2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07,334,526股(含107,334,526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并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为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等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7,334,526股(含107,334,526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7,334,526股(含107,334,526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期间,若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行数量也随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09月15日),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09月15日),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期间,若前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5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6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 为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司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制,对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数量、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进行再次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漳龙")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构成关联事项。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调整的具体内容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7,334,526股(含107,334,526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7,334,526股(含107,334,526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期间,若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行数量也随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09月15日),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09月15日),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期间,若前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5年9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仍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公司对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5年9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上述价格调整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福建漳龙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1.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因福建漳龙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5年9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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