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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6-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元,截至2012年4月10日,本公司前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 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23,8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76,150,000.00元。经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0,379,31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770,683.76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2012年4月10日,本公司前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 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23,8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76,150,000.00元。 2、前次募集资金截止日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855,769.38 元。 3、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0,236,630.24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521号《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2年5月3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40,236,630.24元。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IPO发行过程中,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签订了IPO信息披露服务合同,上述媒体在提供IPO信息披露服务的同时,附送了3至5年不等的持续信息披露服务,上述附加的持续信息披露服务费共计191万元。2013年,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已从自有资金账户划出191万元至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川沙支行开设的账户,以超募资金的形式进行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连同累计产生的利息共2,009,754.12元,以3个月定存形式存放,尚未使用。 6、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9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8月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4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以不影响募投项目完成进度为前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一直未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2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一直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已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公司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编号为2015-051的公告。 7、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385.58万元,详细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金额(3,065.5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000万元)的比例为10.2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原因为:部分基建工程款尚未结算、部分设备尚未支付尾款。公司将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将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陆续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前次募投项目进度及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海康达化工技术研究所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生产建设项目”、“环氧基体树脂生产建设项目”于2015年8月12日取得有关部门试生产许可,报告期试生产已产生部分效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原因为:部分基建工程款尚未结算、部分设备尚未支付尾款。 注2: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该项目截止日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资金额÷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00%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海康达化工技术研究所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生产建设项目”、“环氧基体树脂生产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8月12日取得有关部门试生产许可,报告期试生产已产生部分效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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