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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9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相关情况:2015年7月3日 ,本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26),公告主要内容为:时任公司董事长陈义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邢光新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顾政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黄天鸿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陆建峰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钱志华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相关风险提示: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陈义先生、邢光新先生、张晓波先生、顾政巍女士、黄天鸿先生、陆建峰先生、钱志华先生(统称“增持参与人”)。 2、本次增持前,上述增持参与人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2015年7月3日 ,本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26),公告主要内容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时任公司董事长陈义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邢光新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顾政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黄天鸿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陆建峰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钱志华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即2015年7月2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票。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期间:2015年7月2日—2016年7月1日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 本次增持期限届满,相关增持参与人实际增持数量及比例如上表所示。由于公司自2016年1月7起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5月3日停牌),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中,考虑到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上述增持参与人不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承诺情况 上述增持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参与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8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相关情况:2015年7月3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25),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相关风险提示: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 2、本次增持前,昝圣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30,802,770股,通过其控股的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大兴服装绣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0,256,907股,共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4.7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昝圣达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即2015年7月2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期间:2015年7月2日—2016年7月1日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期间,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17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9%。 本次增持前,昝圣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30,802,770股,通过其控股的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大兴服装绣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0,256,907股,共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4.70%。 本次增持完成后,昝圣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972,770股,通过其控股的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大兴服装绣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0,256,907股,共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4.79%。 由于公司自2016年1月7起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5月3日停牌),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中,考虑到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2015年7月2日至2016年6月28日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6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昝圣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法律意见书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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