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75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6月2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76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7月4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骏投资”)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莱骏投资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的莱茵达大厦(建筑面积:16,852.62平方米)为本次向稠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3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莱骏投资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莱骏投资向稠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莱骏投资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其100%的股权。莱骏投资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19楼1906室;法定代表人:徐兰芝;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服务:停车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家政服务,楼宇保洁服务,物业管理,保洁业务外包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止 2015年12月31日,莱骏投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570.81万元,负债总额19,955.77万元,所有者权益10,615.04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2,144.88万元,净利润905.8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担保金额:30,000万元 担保期限:10年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莱骏投资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为其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莱骏投资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7月4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2016年7月4日,实际担保余额34,7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2.26%,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11%。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2016年7月4日,实际担保余额3,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6%,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4%。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贷款2,000万元港币提供担保。截止到2016年7月4日,实际担保余额2,000万元港币。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9%,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1%。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莱骏投资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莱骏投资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莱骏投资与银行所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7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集团”)的通知,获悉莱茵达控股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莱茵达控股集团共持341,632,015股股票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9.7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47,257,0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4,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