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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0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7月11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木水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拟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与合作方在绍兴市新昌县合资设立一家中医院有限公司,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华通连锁出资153万元,占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的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合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1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合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于2016年7月11日与自然人张柏庆、董静平、朱绍乾、顾锡永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拟共同投资设立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华通连锁出资1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张柏庆出资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董静平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朱绍乾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顾锡永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本次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7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张柏庆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董静平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浙江美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绍乾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新昌县药峰胶囊有限公司总经理; 顾锡永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新昌县夕阳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述共同投资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37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 2、出资情况 ■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及比例、出资方式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华通连锁(甲方)出资1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张柏庆(乙方)出资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董静平(丙方)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朱绍乾(丁方)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顾锡永(戊方)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在新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内缴纳出资资金。 2、新公司治理 新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按新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 3、利润分配 新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为支持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各方约定新公司正式经营后的三个年度内不进行利润分配;第四年度起,如果新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可以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向股东进行分红。 4、违约责任 如由于其中一方或多方过错而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过错方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对无过错方由此而遭受或发生的一切损失、损害或费用负责并予以赔偿。如果各方均有过错,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就其违约事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拓展公司产业链,对公司实现中药饮片的跨跃式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利用合作方的相关丰富经验,有利于实现新公司的有效经营管理,提升竞争力,加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的是公司自有资金,且投入资金较少,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新公司的设立与发展将受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方面也可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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