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的通知,东银控股2016年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6-004号),东银集团于2016年1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0.1279%。东银控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并按要求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于 2016年7月11日结束,期间东银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0.1279%。截至2016年7月11日,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6,659,413股,约占总股本的37.37%。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东银控股未减持公司股票。 三、律师专项核查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东银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于2016年7月8日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0.1279%)质押给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质押登记手续,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其质押期限为1年。 截止公告日,东银控股持有公司876,65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7%,其中,限售流通股873,65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4%。此次股份质押后,东银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76,650,000股,质押股数占总股本的37.37%。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